第697章 争端(四) 一贱下天山
四千三百四十三年十二月十八(西元1646年2月3日),松前藩渔民及武士,于福岛屋以东海域,无端围堵、攻击我新华合法作业渔船,先以鱼叉伤我渔民赵大夯,后竟动用火枪,击伤我渔民孙老栓,致其重伤,左臂截肢。」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极其恶劣!依《新华刑律》、《北瀛拓殖区治安管理条例》及相关海事律令,现判决如下:」
「主犯岛津胜之助、小林宗一郎,身为带队足轻武士,不仅未约束部众,反而持械行凶,事后无悔改之意,态度顽劣,判————斩立决。」
「从犯次郎、水助等十三名渔民,参与围堵攻击,伤人毁物,判————苦役十年,流放北地荒原垦殖,遇赦不赦。」
「另,松前藩需赔偿伤者孙老栓医药、抚恤银一百两,赔偿渔船修复及渔获损失银一千四两,共计一千五百两。」
「松前藩需具结保证,今后其所有船只、人员,不得越过福岛屋以东十五里海域界线,不得再有任何侵害我新华渔民之举。」
「违者,视同挑衅,我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军事行动,一切后果由松前藩承担!」
判决宣读完毕,广场上一片寂静。
随即,爆发出震天的欢呼:「李大人英明!」
「杀得好!看他们还敢不敢!」
「孙老栓的仇报了!」
欢呼声、叫好声、怒骂声,形成一股巨大的、充满宣泄感的声浪,几乎要将木台掀翻。
横山道义闭上眼,耳边那些欢呼声像潮水般涌来,一波波冲击着他的耳膜,淹没他的意识。
他能清晰地分辨出其中那毫不掩饰的仇恨、快意,以及一种身为「强大一方」的近乎傲慢的正义感。
「横山先生,」李文焕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对此判决,你方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