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略懂拳脚 指尖灵
第214章略懂拳脚
周景明没有急著靠近那幢洋楼,而是忙著将穆萨拉住:「咱们就暂时不忙著过去,先找个地方喝酒。」
穆萨一脸狐疑地看著周景明:「这都到了怎么不过去呢?你们不是生死之交吗?」
「我得确定吴福生到底在不在,他要是不在,只有个女人在家,我们两个大男人进去了,怕是会有误会!」
周景明胡乱找了个借口。
穆萨想了想:「也是,这些金老板的楼房,除了藏钱,就是藏女人,确实比较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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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明拉著穆萨,选了个热闹的馆子,一起进去吃喝了一顿,就让穆萨回去了,临走的时候跟他说,等见到吴福生了,一定帮忙问问还要不要人,不过,毕竟多年未见,也不知道吴福生还卖不卖面子,没法保证一定会将他收下。
听到这话,穆萨神色变得黯然。
混迹淘金场那么长时间,他也知道,在这种地方,人跟人之间本就没多少信任可言,他和周景明只是第二次碰面,彼此都还不了解,周景明也不可能太将他的事情放在心上。
还有,按照周景明的说法,他跟吴福生也已经有多年未见,先不说生死之交是不是真事儿,就即使真有这交情,吴福生认不认也难说,每一个金老板,都很善变。
他只能微微叹口气,杵著拐杖一瘸一拐地离开,重新回到清真寺门口去守著他的摊子,什么都不说,或许还能留点盼头在心底。
既然找到了吴福生的黄金楼,事情就好办了。
周景明相信,只要在这里守著,就一定能见到吴福生。
反正他和武阳也需要好好休整,并不急著离开。
周景明四下看看,见不远处就有一家商店,他叫上武阳朝著商店走了过去,先在店里买了两包烟,递了一包给武阳。
接著,他撕开自己那一包,给武阳发了一支,自己也点上一支,就在商店外的台阶上坐下,遥遥看著吴福生的洋楼。
武阳也将烟点上,跟著在旁边坐下:「周哥,打羚羊皮,真的有那么赚钱?」
周景明微微点点头:「这边淘金的事情,已经延续了上百年,在明清时期,就有大批淘金客骑著牦牛,赶著木轮大车,到祁连山下的野牛沟一带淘金。
他们的食物只有自带的青稞、豆面、玉麦炒面、杂合面干粮和那些冻坏了的土豆。
为了改善生活、补充肉食,淘金客开始打猎,猎获的多是黄羊和羚羊,等到食物短缺的时候,淘金客直接就以猎取野味为主食。
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西海、甘州的淘金客大批进入可可西里淘金,羚羊就成了他们就地取材的主要肉食品。
这东西,除了食用,羚羊的头角可以带回去做摆设,而且,历来被中医藏传理论认为具有清热、解毒、消肿的功能,羚羊血还被认为有止泻功效。」
「因为能做药才贵?」
「这倒不是,羚羊皮毛贵是因为它的羊绒能用来做一种高档披肩,叫沙图什,在外面能卖到几千甚至上万美元,听好,是美元。现在一美元差不多当咱们的三块钱。」
「+,那不是少也要两万多块钱才能买到条披肩。」
「挺吓人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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