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8章 激进的丁书记 上 玉溪不是溪
备都不太好的厂子里去。
而且眼下这个事情都已经进行到一大半了,在这一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丁书记已经派人去岛国那边考察,并且采购了一批机械设备回来了。
这事还没经过田向南的关系,而是丁书记他们自己弄的。
当然他们也不是瞎弄,丁书记先是让人去义乌青山服装基地打听了一下他们那边的设备采购价格,随后派出采购小组去岛国,经过各方对比的时候,采购了一批价格稍微便宜一点,性价比较高的设备。
而且话又说回来,采购设备这个事,也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决议,以及这种决定,在国营单位里所代表的性质。
什么性质呢?
田向南晚上刚听丁书记说的时候,其实心里就已经有些打鼓了。
因为丁书记所作出的决定,已经有些超出他这个现任温市一把手与省常委的职权范围了。
或许很多人就算听说了这件事情,可能一时半会也反应不过来,也意识不到其中的问题。
因为这件事情的关键就在于,是丁书记要过了国营厂的管理权,然后截留了厂利润,外加贷款购买设备,这件事情本身上。
在这里,其实就已经有两处违规了。
第一,截留利润。
第二,以温市第二纺织厂的名义从银行贷款。
这两点都是不符合程序的。
先说第一点
在当前这个时期,不,或者说从建国以后。
所有的国营厂,所生产的设备,除了计划内的统购统销之外,其余产生的利润,除了开销之外,所有的利润都是要上交给国家的。
这也是在建国初期,国家经济来源的大头。
所有国营厂,国营单位,其所经营出来的利润要上交给国家,这是当前的国策,也是国家经济收入以及维持的根本。
要不怎么是叫国营厂呢?
而丁书记私下截留的这种行为,就好比是古代要把送往京城的赋税,被地方官员私自截留了一般。
不管放在古代还是现代,这都是严重违背程序的,甚至是被问责的。
这事要放在前几年,就单凭这一条,但凡被爆出来,丁书记就得撸帽子走人。
还有第2条,就是以国营厂的名义去银行贷款。
还是那个问题。
国营厂是国家单位,厂子里挣了钱就要交给国家。
而反之,厂子里亏了钱,也得向国家申请拨款,求助。
包括厂子里购买设备,更换设备,以及其他一切经济花费,都得要求上面审核批准报销。
要不咋说旱涝保收呢?
挣钱了要交钱,亏钱了也可以等拨款,这才是真正的铁饭碗,旱涝保收。
所以按正常程序,丁书记就算想给第二纺织厂换设备,也得向上面申请拨款,而不能私下截留利润,更不能以国营单位的名义去银行贷款去搞。
但这两者,丁书记都犯了。
事实上,在听到丁书记这种大胆举措的时候,田向南都忍不住替丁书记捏了一把汗。
这也太冒失了。
万一上面有人用这个理由给他来个举报,那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