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十八寨联军 庆历泗年春
性开发权、行政管理权、内部立法与司法权、土地所有权、建军权,以及垄断外贸权。
公司的主要活动,就是农业开发,谷物大头由南澳军统一收购,超出部分可以自由售卖。
公司军队主体由汉人及可靠的外部移民构成,管理层由南澳派驻,各村寨耆老参与……”
对南澳势力来说,公司存在的意义,就是在水真腊建立一套,以最低的长期管理成本,实现粮食产量最大化的社会秩序。
说的明白些,如果用大明的名义或南澳军的名义,将水真腊吞并,那治理成本就太高了。
华夏子民要建立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保障,还要有与大明一致的法律和税收。
还会收获恶名,冲击南澳政权的合法性。
建立一个代理人公司就没有这些问题。
郑主手下,有大量熟悉热带农业的失地农民,可以用来移民,相比大明移民,郑主移民有着明显的低人权优势。
公司可以用精心计算出的移民合同,把移民困在土地上。
比如,移民前期公司提供的种子、工具、口粮等,记为“安家债务”,由移民后续的农产偿还。在债务偿还完毕后,移民自动转为分成佃农,采用高比例进行粮食分成。
为控制移民,可以混合不同家乡的移民,打破原有地缘纽带。
建立特权阶层,从顺民中提拔甲首,授予其管理十户、收取贡赋的权力,并给予其份地减租的特权,转移矛盾。
建立通行证制度,将移民束缚在土地上。
同时建立佛堂,进行信仰疏导,宣扬安分守己、勤劳致富的观念。
这些手段和南澳势力对百姓的政策相比,已称得上酷烈。
没办法,财富靠攒是攒不出来的,资本主义想完成原始积累,手段不可能干净。
不掠夺外国,就只能掠夺本国。
与其让华夏子民受苦,不如折磨外国人。
更何况,与这时代的其他殖民者,以及大明官府对百姓的剥削相比,以上政策已算是仁慈了。在林浅手下中,郑芝龙一直是道德观念比较淡薄,同时脑子又灵活的,有着明显的低道德优势。因此,创立公司,他是最合适的人。
在公司创立期,南澳军会给予必要支持,但运转起来后,南澳军就会逐渐撤出。
公司想长治久安,就必须依靠当地汉人移民的力量。
这就是郑芝龙将这些村寨耆老都叫来参会的原因。
郑芝龙滔滔不绝的讲述公司框架:“………公司设总督一人,由舵公亲自任命,三年一轮换。总督下设三大部门,分别是民政部、兵卫部、执法部,分别管民政、财政、军事、司法治安等。各部官员由总督提名,南澳政务厅批准任命。高级官员的薪酬与公司年度粮食总产量挂…”南澳对公司,就是通过人事管控、利益捆绑、结构性限制进行掌控的。
在这套制度设计下,公司压根没有除粮食生产以外的,其他产能部门。
自产武器火药根本做不到,也没有发展其他经济的空间,公司也算不上是国家主体,脱离南澳支持,没有合法性,没有造反条件。
整套制度就是模仿英国东印度公司,同时又添加了些大明对付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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