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章 受气包 微微的薇
启齿,这个倒好。
一点都不觉得丢人。
至于骂人犯法这个事余令早就琢磨透了。
《大明律》规定百姓不能随便骂人,骂人是犯罪的。
骂人犯骂詈罪其实并不是百姓嘴里的不近人情的律法,而是一项非常重要且有意义的高明之举。
是一良策。
在大明立国之前是元朝的天下,元朝时蒙古贵族,异族人高高在上,汉人则处于被压迫的底层。
他们的高高在上可不仅仅是制度,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显得比汉人高贵。
地位的悬殊,文化的不同,他们骂汉人为“汉狗”,“汉奴”,“胡扎”等等。
羞辱着每一个身份比他们低的人。
在这种环境下,大家都在骂,污言秽语充斥街头巷尾。
大明驱除鞑虏后,觉得这种现象很不好,骂着骂着就容易造成流血事件。
整顿骂人的风气成了重中之重。
所以,在《大明律》里骂人是犯法的。
可《大明律》也说了,有功名的读书人是享有言论豁免权,即使公开说皇帝或官员不作为也不会受罚。
余令有功名,可以骂!
余令的这种骂是属于言语较为激烈的类型。
姜槐道的嘴没被人堵住,他也可以骂余令!
这大厅里面这么多官员。
有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还有负责刑名的提刑按察使司。
所有人可以说都是见证。
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其实余令的骂还不是最狠的,比之前辈王琼还差一点,人家王琼可是号称大明“骂神”!
人家还只骂高官,当时的内阁首辅李东阳险些被王琼骂死。
骂完了李东阳,再骂继任者杨廷和。
杨廷和他儿子杨慎发配充军,他还来一句“天道好还”!
彭泽、靳贵、陆完这些权官,也逃不了被骂。
哪个见了王琼不心里哆嗦。
人家王琼能骂也能打,王琼喜欢并支持王守仁,平定了宁王叛乱!
余令骂人也不是瞎骂,一开始就说明了理由,想借顺义王的手杀掉余令,这件事是真是假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骂人的缘由。
缺点就是余令的话太绕,太脏了!
也是这个时候,众人才知道前几年河套的那场火是余令放的。
如此一来众人也就明白余令为什么能面见圣颜。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脑子一转就猜到了事情大概的真相。
就算余令身后有阉人帮忙,面见皇帝其实不难,但若是能和性子乖戾的皇帝一起用膳,还偷偷的拿走一个碗……
这已经不是阉人能左右的了。
皇帝是公认的小心眼。
虽久在深宫不见朝臣,但不代表他好糊弄,况且司礼监王安在朝臣之间名望还可以。
如此,余令说的话十有八九是真的了。
土狗打嗝是因为吃屎吃饱了才打嗝。
可等所有人明白是这回事之后,余令已经连珠炮似的说了无数句。
除了进门那句有点脏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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