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野外 枫叶雨林
仿生皮肤如刀削般硬朗,浑身隆起的肌肉比打了激素还要夸张;
胸腹之下全是机械植入体,外骨骼和合金关节散发着冰冷光泽,透过少许缝隙能看到里面的许多维生管道,不美观,却很暴力美学;
总的来说,如果这些充满废土朋克风的机械守卫,是代表700年后的人类科技平均水平,庄杋多少会失望,完全没有电影里呈现的那种科幻未来质感。
庄杋踏进坟地搜寻了很久,总算找到一把95新的突击步枪,里面没有子弹。
接着他又在浮空车残骸下,找到了被压在尸体下的能量蛋白棒,外包装已经烧焦,里面看着还能吃,不能浪费。
周围一切烧得很干净,他搜寻一番后没找到有价值的东西,只好先将空枪挂在身后,应该能吓住一些匪徒。
阳光猛烈,空气逐渐变得燥热,让尸骸更加臭不可闻,天空陆续出现鹫人的盘旋影子。
庄杋没敢多停留,虽然他不清楚自己该去哪,但肯定要离“寒岭区域”越远越好。
行尸潮有利有弊,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却能避免野怪暗中偷袭,而他的视野还更开阔了。
不远处来了一道身影,是一位戴斗笠的慈祥老头,胸前挂着短管猎枪。
他坐在一头牛身上,旁边还牵着四头。
庄杋近距离才发现,这些牛浑身长满爆炸般肌肉,有点像比利时蓝牛,更特别的是,它们竟有两个牛头。
“小伙子,迷路了?”
“没,我往前走。”
庄杋一边含糊其辞,一边让开道路,他不想和废土的流浪者有过多纠葛,这是来自徐仁义的过来经验。
“哎哟,你去那地方,不是找死嘛。”
“怎么说?”
放牧老头指了指远方密林:“你看那些钻孔树,里面就是鼠人窝,密密麻麻一大堆,你掉进去可出不来咯。”
庄杋犹豫了会,指着前方偏左的地方:“我是去的那里。”
“笑死了,你去那死得更快,一群身上长满肿瘤的怪人,叽叽哇哇的,随时就等着自爆来个解脱呢,谁去谁倒霉。”
“那这边?”
“你真会指,看到那堆石头阵没有,是鹫人族的领地,昨晚尸潮一来,它们就飞走咯,估计很快就回来。”
鹫人好吧,他见了好几次,当然知道这群鸟人的凶残模样,专吃腐肉,肯定也不会拒绝新鲜上门的肉。
见庄杋没再言语,放牧人挥手:
“行了,一看你就是从哪个避难所跑出来的呆子,没见过世界,我先带你去一个集镇吧,在那里你可以活得久一点。”
庄杋见状,轻点头。
他将背部的突击步枪拿下来,攥紧在手里,谨慎跟在老头身后。
能远离寒岭区域就行,至于去哪,对他来说没差别。
放牧人哼着歌谣,在前面悠闲带路。
庄杋想了想,问:“昨晚尸潮刚走,你就敢在这里了?”
“嘿,教你一点野外经验吧,尸潮离开后的地方,其实都比较安全,还能捡漏呢。”
他拍了拍大腿边的布袋:“那群兵痞子,身上值钱的东西可不少。”
庄杋又问:“我们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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