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出差咯出差咯~ 月见莺
准备好‘听课’了。
旁边的白麝因为被看穿了自己的走神,正有些挂不住脸地装作闭眼休息,听到小墨猴喜出望外的声音,也忍不住悄悄把眼皮掀开一条缝。
认字?
什么是认字?
很好奇,但是又不想开口引起陆霄的注意,于是白麝就这样努力保持着眯着眼的状态,竖起耳朵偷偷地听着陆霄和小墨猴那边的动静。
“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吧?”
陆霄笑着从书堆里面捡出一本识字画册翻开,拿出笔开始一边写一边画地给小墨猴讲起来。
之前小墨猴在跟他提出想要学写字之后,他还特意去网上搜了一下应该怎么教小孩子识字---毛孩子也是孩子嘛,没差。
别说当爹了,陆霄接触过的孩子都没几个,当然不可能懂这个。
翻看了一些育儿教育帖,发现大多数的家长都会选择用识字画册来作为基础,而小王送来的那些书里确实也有不少识字画册,陆霄便也就从这里讲起。
但是很快他发现一个问题。
小墨猴的学习速度远比正常的孩子要快得多,而且它跟在自己的身边,画册上面的常见物品绝大多数它都见过,所以只要看一眼,它就已经能准确的叫出东西的名字。
这也就意味着小墨猴其实已经跳过了一部分‘识’的过程,可以开始学‘写’了。
考虑到小墨猴学习的速度和它目前已经掌握的‘基础知识’,陆霄决定两边一起抓,把拼音和笔画也一起教给它,让它‘识’、‘读’、‘写’一把抓。
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这样教对不对,但是小墨猴显然很有学习的激情,自己已经开始伸出小爪子在识字图册的文字上开始比划了。
“喏,这个给你。”
陆霄从兜里摸出另外两个小东西来---小小的纸本子,还有一小盒黑色碎末末。
纸本子大概只有两个手指那么宽,是陆霄用打印纸裁成小块儿,然后再装订起来的。
黑色的碎沫沫就更简单了。
他找了一根铅笔,削出笔芯,然后用小刀把笔芯刮成碎末。
小墨猴的爪子虽然灵活,但是太小了,很难找得到适合它爪子用的笔。
而且爪子的灵活程度和手臂竟也还有差距,平时善于抓握的它指节受力分布并不适合像人类那样拿着笔写字,所以陆霄干脆给它弄一些铅笔芯的粉末,用小爪子搓一搓蘸黑了,一样能在纸上抹出字迹来,比用笔方便多了。
-娇娇,就这样对吗?
陆霄才刚刚说完纸和铅笔芯粉末的用法,小墨猴已经把自己的小爪子搓得黢黑,跃跃欲试着要往纸上比划了。
“对的,对的,就是这样,我先写给你看,然后你按照我下笔的顺序学着写……”
陆霄笑着弯下腰来,在自己的那个大本子上开始写一些简单的词组:“这个就是你爱吃的‘虫’……”
见陆霄好像也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这边,白麝干脆慢慢睁开了眼,努力把脖子伸长,去看他俩写在纸上的印迹。
-噢!这个字我见过!娇娇在工作的时候有写过,对不对?008就是虫!
虽然不打算一起学,但是小鼯鼠在一旁凑着热闹也看得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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