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张三其人(求月票) 沙盘球
,但是——」
方敬拖长了声音:「她不是张三的老婆。她是别人的老婆。她已经嫁了人,生了三个孩子,过得挺好的。」
台下有人忍不住笑了。
「你们笑什么?这才哪儿到哪儿。张三拿着兵部的文书,到了洪洞县,往县衙一拍:把史灵芝交出来!县令一看,兵部的文书,盖着大印,不敢不听啊。可他又知道,史灵芝是有夫之妇,不能随便给人。怎么办?」
他学着县令的样子,皱着眉头,搓着手:「哎呀,这……内府勘合,不敢擅违啊……」
台下又是一阵笑。
方敬收起笑容,正色道:「结果呢?县令硬着头皮,把史灵芝从她丈夫身边抢走了,交给了张三。史灵芝的丈夫哭天喊地,三个孩子抱着娘不放,没用。」
他顿了顿,看着台下。
「同学们,你们说,这个案子,陛下怎么判的?」
「县令太软弱了,应该先查清楚!」
「兵部也有责任,不该随便开文书!」
「张三肯定是骗人的,应该治他的罪!」
方敬听着,点了点头,然后说:「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但陛下的判法,比你们想的狠多了。」
他翻开手里的《大诰》,念道:「『有司官吏,明知其非,却以内府勘合不敢擅违,遂将灵芝断与军人。致使良家妇女,被诬为逃妻,母子分离。其有司,尽行处斩。』」
台下安静了。
方敬又说:「不光县令。兵部那几个盖印的官员,也全砍了。张三呢?也砍了。史灵芝呢?送回原夫家,母子团聚。」
「同学们,你们知道陛下为什么要杀这么多人吗?」
没人说话。
方敬自己回答了:「因为朱元璋认为,当官的,不能因为『上面有命令』就做错事。兵部的文书错了,你当县令的,应该先查清楚,而不是『不敢擅违』。你怕得罪兵部,就不怕老百姓家破人亡?在朱元璋眼里,这种『听话』的官,比贪官还可恨。」
「所以你们记住,以后当官了,别拿『上面有命令』当借口。上面让你干坏事,你干了,陛下连你一起杀。」
(还有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