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4章 法生于权,权生于法  庆历泗年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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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再拜行礼道:“舵公当真学究天人,一番话令学生醍醐灌顶!”

三权分立是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主张,融合了自公元前四世纪起至十八世纪,西方两千多年的政治思想。

近代的美国就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即便林浅不是法学家、思想家,也对这套理论的优劣如数家珍了即便不谈几百年后会如何,光说现在,大夏也没有实行三权分立的基础。

林浅问道:“立法、司法权如果独立,人员如何任命?司法权握在一个最高法院比如大理寺的手中,那谁去监督法官的判罚是否公正?

如果对法官没有制衡,那么法官是不就掌握了司法解释权,也就是事实上的立法权?分权的基础,也就荡然无存了。”

对于人员任命问题,美国的答案是立法权由人民选举的议员实行。

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为使大法官能免受权力来源的影响,大法官一经任命,终身任职。

即便如此,美国法律发展至今,也只对普通百姓有效而已,权贵们玩的还是换皮人治。

事实上,放眼现代各国,能完全避免人治的一个都没有,压根没有答案可抄。

如何建立一个完美的法律、制度,林浅没有主意,但是给别人的提议找茬、泼凉水,可是一泼一个准。果然,李世熊受林浅四百多年经验的打击,一蹶不振,再也没法坚持“权生于法”的观点了,整个人呈现出信念崩塌、道心心破碎之感。

林浅接着杀人诛心的说道:“我上述对三权分立的分析,还只是停留在理想层面。

我们设想的这个“美国’,即便在规则框架内,也已能破坏规则。

而在大夏贸然实行三权分立,那么三权中的任一方都能破坏规则,而不受惩罚。

比如,皇帝突然下旨关闭议会、大理寺,余等能如何?

大理寺寺卿架空皇帝,黄袍加身,谋权篡位,余等又能如何?

归根结底,美国能实行三权分立,是两千多年的社会共识,是几百年的思想启蒙,背后是资产阶级与政客的权力博弈制衡。

纵观史书,我华夏大地几千年,也只有一种力量,就是皇权。无论大夏大明,行政、立法、司法,其实就是皇权本身。

皇帝与宰相,中央与地方,官府与义军,一直以来争夺的,都只是皇权本身而已。

再没有任何社会力量能与皇权对抗,这就导致不论怎么分权,怎么制衡,皇权始终会不断吞并、融合,最终集天下之权达一人之身,这是历史规律,无人可挡。

而作为皇权载体,皇帝本人自然凌驾在法律之上,这是无论怎么变,怎么改,怎么定,都不可能避免的。”

李世熊面如土色,缓缓起身再拜道:“舵公一席话,远胜学生十年苦读……学生多年来自诩聪明,埋首书海,没想到尽是无用功,惭愧,惭愧!”

“哎,你………”徐光启一脸焦急,不算林绍元,李世熊是他最好的一个学生,怎么叫林浅三言两语就说垮了?

被说的道心破碎、隐居山林和犯了忌讳被砍头,对求学之人来说,似乎前者更惨一些啊。

当然,林浅也知道限制皇权的办法,那就是发展生产力,培养资产阶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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