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法生于权,权生于法 庆历泗年春
商人们要赚钱,天生就会要求法治、自由、合约、市场经济,与封建皇权有根本性对立,二者几乎没有弥合的可能。
资产阶级足够强大,就能不断通过暴力手段,逼皇权让步,进而把皇权关进笼子中,这也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趋势。
只是这要培养资产阶级的力量,在华夏的庞大体量和惯性下,是需要几十年,甚至几代人才能完成的事。
而林浅要推行改革,要富国强兵,也必须把权力牢牢握在手中。
所以最好的解法,就是现阶段用皇权专制,十几年后,天下安定,变革完成,再逐步消解皇权,完成自上而下的改革。
对皇帝本人来讲,在没有内忧外患的前提下,进行这种改革,背叛自己的阶级,完全是不可理喻,也只有知道哪条路通往强大和进步的穿越者,才能做到。
所以,这就要求林浅要活的尽可能久,统一要完成的尽可能快,同时改革又要尽可能稳,老百姓死的要尽可能少,当真奇难。
见众人被说得士气消沉,林浅鼓励道:“立法这事,就和解放奴籍一样。
想一蹴而就,直接拥有完美的制度,完美的法律,是不可能的。
想等到万事俱备再推行,百姓们也是等不起的。
故新法不求尽善尽美,只求能革除积弊,删繁就简,先运行起来,以后再不断补充。”
有学子问道:“那三权分立那些,是否要写入其中?”
林浅道:“法律的原则应当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换言之,新法既要完备,又要遵守,还要严格执行,更要追究责任。
法律不是许愿池,不能把现在不适用的,或是未来才适用的内容写进去。
不能写的花团锦簇,结果里面全是假大空话。
现在大夏做不到,那就不该写入宪法。”
具体来说,法律规定优待军人,不算特权,因为军人的权责是一致的。
林浅指的是身份特权,比如士绅优免,叶向高推行税改已非常尽心尽力,但想靠区区四年,就改变上千年的政治惯例谈何容易,现在已是在地方不造反、动乱情况下的最快速度了。
若强行把法律均平写进宪法,那后续税法中,就只能对士绅优免一笔带过,避而不谈,这种春秋笔法,就是给自己埋雷。
林浅宁可面子受损,保住里子,也不能一上来就打肿脸充胖子。
林浅接着道:“诸位可能在想,这样一来,新法的进步性体现在哪里?
总而言之,新法的目的,是要减少皇权以下一切权贵的特权。
比如八议、官当、赎刑都要免除,对重农抑商的条款解禁,废除士农工商的四民身份,同罪同罚。还要保护老百姓的财产权,诉讼权,择业权等基本权利。
另外还要分清民事与刑事责任,不再允许肉刑逼供,废除剥皮实草、抽肠、凌迟等一系列酷刑。要改的还有很多,这方面我不是专家,就倚仗各位了。”
众学子们都口称不敢。
时间还早,林浅开了个头后,学子们当场就新法需要改什么,需要留什么开始辩论。
今日来的学子大多是理工学院的,但这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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