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3章 签判这份工作,一般人干不了  笔尖的梦想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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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惊散,女大笑以为乐。

一日,壮士熊氏过,女复跃出,男不为所动,反扑而淫之。

事后被执,熊氏曰:「彼既扮诡,吾以为真诡。诡者,人所畏也,吾不畏诡,故行房事,何罪之有?」

静海知县判曰:男未婚女未嫁,既是误会,可行两家之好。

欧羡:

这是什么玩意儿!

南宋的女人也这么闲么?

半夜没事扮鬼玩,结果还被人当鬼给那啥了

再往下看,是推官陆仲元的拟判:

蔡氏夜妆作鬼,惊骇行人,实为扰乱地方、悖逆人伦之举。

然蔡氏虽顽劣,其罪在『戏』,非可侵凌之由也。

熊氏夜行,见诡而淫之。

按《宋刑统&183;杂律》:诸强见者,妇人无夫,徒二年半。有夫者,流三千里。

今熊氏持其『误认』之说,实为狡辩!

诡无形质,焉能行男女之事?

见人形而恣行,其强见之实,昭然若揭。

所谓『不畏诡而淫之』,正是欺其为弱女,其心可诛。

惟蔡氏自取其辱,其扮诡惑众,实为此案之端。

虽法无可贷其被辱之惨,然于情于理,亦当杖责二十,以儆效尤,发付本家,严加管束。

熊氏强见之罪成立,决脊杖二十,配邻州。

欧羡看完之后,忍不住擡头看了一眼推官陆仲元,单从这段判词就能看出,这是个头脑清醒、逻辑严谨、精通律法之人,隐隐还有几分刚正不阿之感。

如此人才,可以多接触接触。

陆仲元察觉到了欧羡的目光,不由得擡头看来,露出疑惑之情。

欧羡却是笑了笑,在他的判词后写了一个『准』字,又批了一行小字:

推官拟判公允,静海知县以此案为『误会』,有意促两家之好,实属糊涂。

男女婚嫁,关乎两家终身,岂可因一桩暴行强作姻亲?

此例一开,后患无穷。

本签判已阅,依推官所判行。

随着欧羡的判词写好,这个案件在地级市已经定性,没有翻案的可能。

接下来需要将案件送往省级司法单位覆核,确认无误之后,便可执行了。

而通州签判的上一级,便是淮南东路提刑司。

在南宋,只有死刑需要提刑司覆核,再上报朝廷刑部备案,方可执行。

这种奇葩案子,一般也就在提刑司过一道。

一天下来,欧羡处理了三十余起案件,盗窃、欺诈、盗墓、斗殴等等,可谓五花八门。

他一份份翻阅,逐一下笔批注,渐渐对通州的治安状况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只是令欧羡意外的是,这三十余起案件之中,竟没有一件涉及江湖仇杀。

要知道通州可是地处宋蒙前线,又兼盐业繁盛,各方势力交错,江湖恩怨应是家常便饭。

结果这一天看下来,多是市井细民的事,一个舞刀弄枪的江湖人都没见着。

欧羡不由得猜测起来,是他对通州的判断有误,还是那些见不得光的仇杀都被人压了下去、压根没送到签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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